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564号(A)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3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水利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李晓河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韩江水资源保护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韩江是我省粤东地区最重要的饮用水源。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韩江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流域生产、生活用水得到有效保障。
(一)强化韩江水质保护计划措施。2017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年)》,强化以水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韩江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升。省政府还与流域各市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韩江水质保护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潮州市制订了地方性实体法规《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全面强化韩江流域水质保护。
(二)建立流域跨省生态补偿合作机制。近年来,粤闽韩江流域环保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6年3月21日,两省共同签署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简称《协议》)和《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跨界流域污染防控、联合监测和预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工作会商和交流等机制,韩江上游来水水质明显改善。
(三)抓好流域水质保护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严防污染转移,流域各市严格落实省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和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及国家产业政策,近年来没有引进严重污染韩江水质的项目。大力推进农村连片整治与生态建设,建立了闽粤省际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韩江流域水环境安全。开展韩江源头保护宣传、韩江徒步活动和多样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督促流域各市全面落实《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统筹建立城乡垃圾收集与转运系统,着力控制养殖业污染,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传林020-852666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