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531号(B)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4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张正芬等代表提出了《关于给予粤北地区留足养殖用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指导,强化农业源污染减排
我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实施两轮《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3)、(2014-2017)》以及《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7年,编制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的规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结合《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为重点,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污染治理,并积极配合省农业厅推进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牲畜废弃物治理项目。
我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引》,指导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为我省农村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提供了技术指导,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成效。2017年我省新核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治理项目864个。
二、科学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结合《关于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我厅指导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有序、可持续发展。按照“水十条”要求,我厅与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中央环保督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改方案,组织各地市政府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同时,组织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或综合利用设施配套情况、运行使用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综合利用情况,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截止2017年底,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已完成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数量为22240个,基本完成禁养区清理工作。
三、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强化畜禽养殖管理技术支撑
继续实施减排“以奖促减”政策,2017年共安排专项资金2186.6万元对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并达到污染减排要求的88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给予奖励。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支持,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治理。督促各地政府积极配套相应财政资金,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业源减排等重点难点领域。编制开发全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联合农业厅印发利用信息系统审核与填报养殖场环境信息工作的通知,逐步建立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信息和污染防治情况台账,实现各级农业和环保部门对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摸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家底,为下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下一步,我厅按照国家的部署牵头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此过程中将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部署,联合农业部门扎实推进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翔,020-875378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