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598号(B)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02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财政厅: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大力推动环保项目采用PPP模式
为推动环保项目融资模式多元化,破解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四部委联合印发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 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推进PPP模式应用。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为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融资渠道,我厅对推动环保项目采用PPP模式高度重视,鼓励地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采用PPP模式,积极配合省财政等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为加快构建我省绿色金融体系,我厅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省金融办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并联合召开“全省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工作推进会”,各地市环保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省内各大商业银行、环保企业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我厅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十三五”时期全面支持广东环境污染防治战略合作协议》。金融机构与环境友好企业签署了授信合作协议,涉及资金总额达120亿元。会后,各市也积极推动环保与金融融合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与环境友好企业的合作。
三、推动建立绿色保险体系
2012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联合广东保监局下发了《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对潜在环境风险程度高、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并明确了具体实施范围、保障范围和赔偿限额、操作方式、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等。2013年初,环保部联合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我省高度重视,及时将该文转发各地贯彻实施,并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范围,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随后,全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到2016年底,全省参与投保企业超过800家,投保企业总数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系基本建立,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意识和风险应对水平得到增强,企业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得到提高,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进入常态化。2017年,深圳市人居委联合深圳保监局制定了《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在全国率先将化工行业、电镀线路板行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环境高风险企业全部纳入强制责任保险范围。接下来,我省将按照国家部署,在全省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航 875317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