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603号(B)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7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国资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刘洁洲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生态云硫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云硫矿业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成立于2011年2月,主要从事硫铁矿开采和硫酸生产,属下有云浮硫铁矿和化工厂等实体企业。近几年,云硫矿业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实施废水治理设施改造,先后建设了矿山山前废水治理工程技术改造、尾矿库废水治理工程、矿山山后废水处理站(岗顶废水处理站)技术改造、云硫化工厂配套硫酸生产尾气治理设施及磷肥生产尾气治理设施等项目。该公司乌石岭废水处理站、岗顶废水处理站及大坑尾废水处理站均安装有废水监测自动监控设施,云硫化工厂配套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云浮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该公司的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依法公开。近三年来,云浮市执法人员每月对云硫矿业公司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督促其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汛期及岁末年初期间,更是结合汛期环境检查方案、岁末年初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云硫矿业公司的环境安全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了矿山尾矿库环境安全。
二、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近年来,我省先后印发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加强工地、道路和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冶防尘措施,暂未施工裸露土地落实覆盖或者绿化;要求工地渣土和粉状物料实现封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组织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规定运输时间、规范运输路线、优化装卸流程,严格落实车轮车身冲洗和车厢全封闭等环保措施, 减少道路扬尘;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目前,各地扬尘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三、积极配合推动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为督促和监管采矿权人履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措施,一直以来,我厅积极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做好相关的指导工作。2012年,我厅联合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37号);2016年,我厅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委、财政厅联合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111号);2017年,我厅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5号)、《关于印发〈广东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5号),进一步规范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继续加强对云硫矿业公司的环境监管,继续配合国土部门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易晖,020-875040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云浮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