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163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意见的函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的申请和《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境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申请的初审意见》(清环函〔2018〕856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的通知》(粤环函〔2015〕92号)有关规定和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经我厅现场核查与会议研究,认为你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完善了环保手续,符合有关环境管理要求,同意你公司退出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清城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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