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LPG公用码头改造工程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厅定于2018年11月13日对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LPG公用码头改造工程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请你单位届时派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3日10:30时报到;
地点: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行程安排
参加会议的代表请于2018年11月13日10:30时报到前在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会合,随后进行现场检查并召开现场会议,讨论形成检查意见。
三、参检单位
单 位 |
名 额 |
备 注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3-5人 |
环监局、固环中心、技术中心 |
东莞市环保局 |
1-2人 |
|
东莞市环保局沙田虎门港分局 |
1-2人 |
东莞市环保局代通知 |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
自定 |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2人 |
请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代通知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各1-2人 |
请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代通知 |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务必在11月13日之前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送给参检单位。
(二)请东莞市环保局、东莞市环保局沙田虎门港分局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做好提问准备,提供项目施工期、试生产(运行)期日常监管情况的书面材料。
(三)请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做好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准备,并通知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及调查单位、环评单位做好相应工作的汇报准备,并提供书面材料。
(四)请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协助做好验收检查及会议准备工作,预备投影仪、打印机等设备。
(五)参检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参检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会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黄 彪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蔡耀文
抄送:东莞市环保局,东莞市环保局沙田虎门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