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函〔2019〕495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2018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工作任务的通知
佛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核查机构:
根据我省碳排放核查机构与核查对象(企业)不得有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以及部分核查机构申报的相关情况,我厅对2018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工作任务(粤环函〔2019〕465号)进行部分调整(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调整衔接,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18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工作任务调整表(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6日
联系方式: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工作小组,
电话:020 - 83625802,83627376;传真:020 - 83625390,
电子邮箱:gdets@gd.gov.cn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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