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函〔2019〕785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饶平县汇丰种养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意见的函
饶平县汇丰种养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的申请和《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饶平县汇丰种养有限公司退出“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初审意见的报告》(潮环函〔2019〕39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的通知》(粤环函〔2015〕92号)有关规定和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你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完成了整改,符合有关环境管理要求,我厅同意你公司退出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筹备组、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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