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9〕121号
关于开展海滩清洁行动的通知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切实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宣传发动工作,推进美丽大湾区建设,我厅决定开展全省海滩清洁行动,并在6•5世界环境日和6•8世界海洋日期间开展海滩清洁宣传活动。现将《2019年全省海滩清洁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9年全省海滩清洁行动方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附件
2019年全省海滩清洁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切实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海滩垃圾治理力度,推进美丽大湾区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的
开展全省海滩清洁行动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沿海垃圾治理长效机制,还海滩一片清洁;通过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保护海洋环境大家齐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民众关心、爱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海滩垃圾现状调查。
各沿海市生态环境局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本地区海滩垃圾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海滩垃圾数量、类型、来源和污染程度等情况,并确定重点整治的海岸、海滩。
(二)开展海滩清洁宣传活动。
1.活动主场
汕尾市作为省6•5世界环境日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主场,结合6•8世界海洋日宣传,于6月5日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启动全省海滩清洁行动。
2.全省统一行动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和6月8日世界海洋日期间,结合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全省统一开展海滩集中清洁活动。由沿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以“关爱海洋,还海滩一片洁净”为主题,选择离市区较近、旅客较多、受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点海滩,组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开展海滩垃圾清理活动,并采用各种有效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三)建立完善海滩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1.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海滩保洁任务。要以当地政府为主导,做好乡镇政府、住建(环卫)、城管等部门以及滨海旅游景区管理机构的协调工作,明确各海滩保洁主体责任,落实保洁经费,设立专职海滩保洁员,加强沿海城市、农村居民点周边及毗邻海滩垃圾清理处置工作,强化当地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确保海滩垃圾处理工作落实到位。
2.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将海岸、海滩垃圾污染作为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经常性开展对旅游度假区、居民聚集区、临海生产作业区等重点区域执法巡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杜绝垃圾入海。建立违法倾倒垃圾举报奖励制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向全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发动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3.加强监视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强海漂垃圾监视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对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应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动任务。
海岸、海滩垃圾污染防治是海洋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各沿海市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持之以恒地抓好海滩保洁工作。
(二)摸清底数,精准施策。
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海滩垃圾污染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把垃圾治理责任落实、落具体,有的放矢,有效扭转我省沿海部分海滩垃圾污染严重局面。
(三)定期总结,及时报送情况。
各地在统一开展海滩清洁宣传活动后,要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并填写海滩清洁活动登记表,于6月12日前报送省厅。2019年12月底前,要将本地区海滩垃圾清理和保洁工作情况总结报送省厅。
附件:海滩清洁活动登记表
附件
海滩清洁活动登记表
序号 | 海滩名称或位置 | 面积(平方公里) | 清理时间 | 垃圾数量(吨) | 垃圾类型 | 参加单位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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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