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入海排污口监管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沿海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切实推进入海排污口监管,生态环境部海洋司来函要求沿海省提供入海排污口监管、排查、清理整治有关情况,并要求5月23日报送材料。现将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关于提供入海排污口监管工作有关情况的函》(海洋函〔2019〕61号)转给你们,请按要求提供本地区入海排污口监管有关情况材料,于5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省厅海洋处。由于要求上报时间特别紧,请各市积极配合。
附件:关于提供入海排污口监管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张殿广,电话:020-8362989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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