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项目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韶关、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的通知》(粤财资环〔2019〕25号),现将资金项目计划和任务清单下达给你们,请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1.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安排计划
2.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任务清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航 87531790)
附件1
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资金安排计划
补助地市 | 主要用途 | 拟安排金额(万元) |
韶关市 | 推进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工作 | 500 |
梅州市 | 推进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工作 | 500 |
附件2
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任务清单
序号 | 地区 | 资金投入方向 | 工作任务 名称 | 补助资金 | 任务要求/绩效目标 | 任务性质 | 实施 方式 | 实施标准 | 完成 时限 |
1 | 韶关市 | 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 | 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 | 500 | 推进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工作 | 指导性任务 | 财政补助 |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 2020年6月底前 |
2 | 梅州市 | 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 | 500 | 推进南粤古驿道“不留白色污染”工作 | 指导性任务 | 财政补助 |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 2020年6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