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平远(赣粤界)至兴宁段高速公路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平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厅拟同意该公司《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平远(赣粤界)至兴宁段高速公路》通过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公众可登录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s://gdee.gd.gov.cn/)查阅项目有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广东平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厅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登报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
联系电话:020-85513795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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