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粤环办〔2019〕59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驻厅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19年第十二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厅领导。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印发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程序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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