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普法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的通知
粤环办〔2019〕29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普法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舒莹,020-875318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普法办。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印发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普法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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