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地方配套石料场供应项目调整严格控制区意见的函
粤环函〔2019〕1181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定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地方配套石料场供应项目调整严格控制区方案的请示》(惠府〔2019〕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意见、技术评估意见、省有关部门意见及补充修改材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地方配套石料场供应项目调整严格控制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的基础上,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地方配套石料场供应项目调整严格控制区方案对惠州市惠东县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总体可控,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具体调整范围是:将元山料场占地范围0.509 km2的区域由严格控制区调整为有限开发区,将虎竹嶂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4.959 km2的区域由有限开发区调整为严格控制区。
二、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地方配套石料场供应项目应做好工程设计和规划,项目施工和石料开采应严格控制在调整范围内,并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敏感区及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后续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建设及开采过程须细化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分区开挖、边开采边复绿,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系统功能,确保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请你市加强虎竹嶂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和严格控制区的各项管控要求,进一步提高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严格控制区调整方案及时加强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的对接,确保相关规划在空间管控和功能定位等方面相衔接;切实加强对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地方配套石料场供应项目施工、运营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监督管理,确保《可研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落实到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惠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