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协调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横琴子站建设有关问题的函
粤环函〔2019〕1057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按照生态环境部以及粤澳核应急合作协商事项的有关要求,粤澳双方将各自建设一套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开展辐射监测数据比对工作。其中粤方拟选址在珠海横琴邻近澳门边界处建设1个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简称自动站)。
经综合论证评估,并上报生态环境部同意,自动站选址在原常规空气质量自动站站址,即珠海市横琴宝兴路189号横琴国家开发区国土局楼顶。
自动站建设需开展吊装仪器设备等现场施工活动。目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要协调场地等问题,特商请你市协调横琴国家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开展现场建设与吊装等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建华189023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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