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政务信息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要求,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政务信息建设,促进执法系统工作交流,有力提升执法效能,自2019年6月起,我厅将定期编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政务信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各地报送信息应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政策解读。针对新近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等,从实施意义、实施难点、落实要点等多维度进行全面解读或从某一角度进行深入解读。
(二)执法工作。紧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重点,撰写具有一定时效性的执法动态。重点展现各地执法队伍改革、执法制度机制创新、现场执法办案经验总结和研究、服务引导企业守法、执法手段创新、信息化建设等。
(三)基层故事。展现基层执法人员风采、基层工作人员风貌及基层工作人员心声等。
二、编写形式
信息内容以文字+配图形式编写,每篇不少于1000字,也可选用散文、诗歌和漫画等表现形式,字数不限。
各地市每月3日前需报送不少于两篇政务信息(电子版发送至我厅指定邮箱)。我厅年终将汇总统计信息报送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地市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于6月15日前报送我厅(附件)。
联系人:执法处段红伟
联系方式:020-83527343
电子邮箱:553795194@qq.com
附件:执法工作政务信息联络员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0日
附件:执法工作政务信息联络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