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等三个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等三个碳普惠项目省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备案的请示 》(穗环报〔2020〕145号)收悉。经审核,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等三个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编号2017003-V02)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等三个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等三个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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