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线应用省生态量化监管平台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监管”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要求,我厅在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基础上,搭建全省生态量化监管平台。目前已完成平台功能开发建设工作,定于第四季度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构建“问题发现协同、现场指挥调度、规范执法检查、数据分析决策”量化监管平台。通过系统串联,实现从任务分发、现场执法到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留痕。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与生态环境部、其他省直部门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整合对接。通过数据分析,满足执法办案精细化管理要求。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完善我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夯实基础。
二、平台功能
生态量化监管平台服务于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系统功能内容涵盖Web桌面端、笔记本端、手机APP端等3个不同运行环境的系统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工作台、双随机及专项任务管理与执行、案件办理、辅助应用等(详见附件1)。后继将陆续上线执法视图、视频会商、常态监管练兵等功能,同时实现与生态环境部相关业务系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我厅固定污染源数据库等系统融合对接,满足信息数据共享交互要求。
三、实施方式
(一)平台按步骤实施、持续完善的原则进行,6-8月份已在试点地市(珠海、中山、阳江、清远、汕尾)使用,9月份推广至全省范围内使用。平台桌面端登录网址为https://it.gdeei.cn/xzzf_gd/,用户名为已注册人员手机号码,初始密码详见平台使用操作手册(附件1),登录后须自行修改密码。
(二)正式上线。第四季度起,平台正式上线使用,双随机监管任务将由生态量化监管平台抽取产生,原有业务平台停止使用,新平台所产生的业务数据作为正式数据纳入相关考核统计与信息报送。
(三)我厅组织项目开发单位编制了生态量化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使用自行建设移动执法终端系统的地市根据接口进行数据对接,并按要求完成数据上报。
业务联系人:罗晓冬,联系电话:020-85517278;
钟海林,联系电话:020- 87537875。
技术联系人:苏祥灿,联系电话:1380270****;
黄 圳,联系电话:1590206****;
刘 星,联系电话:1881980****。
QQ交流群:进群后请按照“单位+姓名全称”格式修改好群名片。
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量化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接口数据规范.pdf
2,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量化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使用操作手册.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