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肇庆市广宁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申请对肇庆市广宁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核,肇庆市广宁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0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肇庆市广宁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肇庆市广宁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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