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的通报
粤污防发〔202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2019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落实,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
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惠州、汕尾、江门市。
二、良好
珠海、汕头、河源、梅州、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2020年12月24日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