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韶关市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翁源县1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省级PHCER核证备案的请示》(韶环〔2021〕5号 )收悉。经审核,韶关市翁源县省定贫困村(龙仙镇青云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0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韶关市翁源县省定贫困村(龙仙镇青云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22日
附件
韶关市翁源县省定贫困村(龙仙镇青云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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