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6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1〕378号
李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广东省设立“碳中和实现途径和优化设计”项目及开展相关工作基础调研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充分发挥绿色低碳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作用,力争广东成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碳中和的先行地。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开展碳中和相关基础工作,探索建立碳中和实现途径具有积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基本情况
(一)低碳试点,为碳中和奠定基础
自2010年被列为国家低碳试点省以来,我省从体制机制建设、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普惠制试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气候交流合作等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绿色低碳行动,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一是建立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及工作制度。2010年省政府成立了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时任省长担任组长;2011年成立了广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时任常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成立了省低碳发展专家委员会,涵盖经济、能源、建筑、交通、林业等各个领域。二是形成了协同推进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良好局面。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快全省能源结构调整,推广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等工作;推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等工作;会同省统计局建立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制度体系;组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等单位探索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研究;会同省林业局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市场化交易工作,形成了牵头协同推动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各项任务的良好局面。三是建立了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全国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之一,纳入了电力、钢铁、石化、水泥、造纸、航空六大行业的高排放企业碳排放量占广东省碳排放总量约70%,碳排放配额总量超过4亿吨。自2013年12月正式启动交易以来,市场交易规模连续多年领先全国。截至2021年1月底,广东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1.71亿吨,占全国碳交易试点37.95%,稳居全国首位。四是积极推广碳普惠制试点。2015年7月印发《广东省碳普惠制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广州、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等六个地市为碳普惠试点地区。随后,发布了林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节能空调、家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共享单车、废旧衣物循环利用等六个碳普惠方法学。2020年修订《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将民族地区、重点革命老区苏区纳入林业碳汇碳普惠的申报范围,让碳普惠制惠及更多群众。目前,碳普惠核证减排备案累计签发191万吨,提供资金3343余万元,其中来自贫困地区碳普惠118万吨,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2225余万元。碳普惠成为精准扶贫、生态补偿,推动节能减排、新能源发展,普及公众低碳意识的重要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五是大力推广近零碳排放示范工作。2017年1月,印发《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汕头市南澳县、珠海市万山镇、广东状元谷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山市小榄镇北区社区、佛山禅城岭南大道公交枢纽站共五个项目开展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首批试点项目,试点项目覆盖城镇、交通、社区和园区四个领域。先后完成《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指南》等一系列政策性和技术性保障文件,有力支撑了我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广东乃至全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有益借鉴。六是加强气候交流合作工作。我省先后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友好省州合作机制,签署备忘录;与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定期联络交流机制;与英国CCS中心共同推动建立中英(广东)CCUS中心,为广东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研究做好人才培养与技术储备,在汕尾海丰华润电厂开工建设华南第一家碳捕集测试平台。
(二)植树造林,发挥森林碳汇功能与效益
“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造林总面积125.1万公顷,完成森林碳汇工程31.7万公顷,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3396.8公里。森林公园总数702个,湿地公园总数254个。珠三角(9市)和汕头、梅州计11个地级市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已基本成型,全省21个地市全部加入建设森林城市行列。全省森林蓄积量达 5.84亿立方米,每年净增长可达5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58.66%,远高于全国森林覆盖率。
(三)科技创新,为碳中和提供技术支撑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支持节能减排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路径和科技支撑。
一是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建了“先进能源科学与科技实验室”,重点开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多能互补、新能源等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三是积极开展绿色技术领域研究基础和团队能力调研工作。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对我省绿色技术开展征集、遴选及推荐上报工作,对我省绿色技术领域研究基础有初步了解。
(四)培育智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课题研究及项目开展
我省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智库培育工作,培育起一批我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学科研究团队与带头人,通过承接国家、省重点研究项目,有力支撑了我省基础研究、能力建设与相关重点工作。
早在2015年,我省已组织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等机构开展广东省碳排放峰值研究。今年初,组织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暨南大学、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中心、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赛宝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科院地化所、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等十余家单位百位专家团队共同研究我省碳排放达峰情况。先后向张虎常委、覃伟中副省长做专题汇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规划有关情况
(一)开展我省中长期碳达峰碳中和实现途径研究,找准碳中和在高质量经济发展中的定位
要实现碳中和,我省将力争经济高质量发展,能源发展与碳排放脱钩,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脱钩。在我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如何实现稳中有降,并在比发达国家更短的时间内实现碳中和,需要在政策、路径研究、技术、工程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力。当务之急是开展我省中长期碳中和实现途径研究,为碳达峰后稳中有降提前布局,找准路线。
(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培育壮大我省应对气候变化支撑团队,提升我省碳中和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实力
目前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已有十数家核心支撑团队,为提高我省在碳中和政策制定和市场引导的科学性,还应继续培育壮大我省应对气候变化支撑团队。碳中和是一项中长期的任务,需要结合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的动态及时修正、调整相关的策略部署。碳中和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在能源、产业、空间布局、生产生活方式各个领域协调推进,相应地就需要全面提升我省在政策制定的科学决策能力、技术研发的水平、碳中和相关工程实施的软硬件基础设施等。
(三)大力开展碳中和技术层面布局
为力争广东省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将从发展零碳技术(CCUS)、负碳技术(增汇)和碳循环经济三个层面展开技术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作为目前唯一能够实现化石能源大规模低碳化利用的减碳技术,CCUS是我国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技术组成的重要构成部门。目前,我省已建成广东汕尾华润海丰碳捕集测试平台。负碳技术对于实现碳中和至关重要,我省海洋资源丰富,下一步将通过大力发展海洋负碳技术(蓝碳技术),加强森林碳汇及土壤保育工作。
继续做好节能减排的科技支撑工作,及时掌握绿色技术领域研究基础和团队能力情况,继续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污染防治与修复”“新能源”等重大重点专项,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四)搭建碳中和服务平台,辐射大湾区,服务全国,打造广东省碳中和竞争力
围绕碳中和目标和不同技术路径,将产生新的技术研发、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评估等一系列的需求。通过培育壮大我省碳中和相关的支撑团队以及省内的优质技术和工程企业,将能够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各省市提供综合性的碳中和解决方案,形成碳中和技术、产业、投融资链条,打造广东省碳中和竞争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官力斯 020-8753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