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长安发利达电子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
东莞长安发利达电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JXHG(44)-2021-032)等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及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报告表对该改扩建项目改造前后的工艺流程变化描述不足,未具体分析工艺升级后的产污环节变化情况以及辐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二、报告表对该改扩建项目工作场所布局、辐射防护分区合理性分析不足,放射性“三废”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不全面。
三、报告表对该改扩建项目选址合理合规性分析和理由不充分。
四、现有核技术利用项目存在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过期以及新增辐射工作人员未考核、放射性物质贮存及放射性“三废”处理等辐射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报告表对本次改扩建后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管理能力相符性论证不足。
鉴于上述问题,请你单位理清核技术利用项目情况并修改完善报告表后,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厅审批。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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