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10、170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2〕392号
庞亚轩、区思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吴川市小东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茂名市污染防治领域补短板建设的建议》收悉。你们关心支持小东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针对性地提出资金支持等切实可行的有利于改善小东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意见建议,对我省相关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我厅及有关部门将充分吸纳你们的意见建议,巩固已有成效,深入推进小东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经综合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国资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东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特别是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的决议》后,针对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工作,印发实施《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5-2020年)》。小东江石碧国考断面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0月视察广东时,要求下决心治理好的9个劣Ⅴ类国考断面之一。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放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突出位置谋划部署,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一号令,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召开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及印发年度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省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动小东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专班督导服务,组织专家团队实施现场驻点帮扶,协助湛江、茂名市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研究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每月召开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水质会商会,建立日、周、月水质预警通报制度,向湛江、茂名市发送月度水质完成情况通报,要求重点关注未达标及压线达标的断面,压实治污责任,加大治污力度,确保国考断面稳定达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推动湛江、茂名市积极落实《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补齐处理能力短板;持续推进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加强支线管和接户管建设,逐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省水利厅指导湛江、茂名市开展小东江流域一年两次集中“清漂”行动,结合河湖日常保洁,基本实现无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积极推进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科学调度流域水资源,强化流域取用水管理,实现了鉴江干流化州水文站断面近11年枯水期内月平均流量均大于25m3/s,有效保障流域生态用水。
今年1-5月,小东江干流水质类别为Ⅲ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由Ⅴ类升至Ⅲ类,水质明显好转,其中氨氮浓度下降51.6%。小东江石碧国考断面水质为Ⅳ类,达到水质目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由劣Ⅴ类升至Ⅳ类,水质明显好转。
二、关于加大对吴川市小东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力度的建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财政大力支持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安排向湛江市倾斜。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2018-2021年,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共补助湛江市约6.72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3.52亿元,用于支持湛江市开展包括小东江流域整治在内的水污染防治项目。2021年安排湛江市省级涉农资金23.73亿元,湛江市及吴川市可统筹安排用于符合政策要求的小东江流域整治项目。2022年拟安排湛江市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共计2.54亿元,目前中央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已经下达。此外,已下达湛江市2022年提前批省级涉农资金19.59亿元(其中吴川市2.16亿元)。二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省财政厅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鼓励湛江市通过PPP模式拓宽小东江流域整治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提高项目实施的资金保障。湛江市充分调动市县力量,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合力推进小东江流域水生态治理相关工作。
另外,针对《建议》中提出拟在小东江流域推进整治措施投资需求的7.42亿元,根据中央、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涉农资金、专项债及EOD项目支持的范围,我厅将积极指导吴川市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做好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申请工作,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中央、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省涉农资金、专项债及EOD等项目资金的支持。一是吴川市小东江流域考核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0.71亿元),可对照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库入库指南,系统谋划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请纳入,或对照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推动项目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清单。二是小东江流域(吴川市段)、吴川市隔海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2.53亿元和0.98亿元),建议按照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入国家库,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套给予支持;也可对照EOD项目库入库指南要求,重点谋划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支撑作用大、环境效益显著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并组织项目入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资金投入。三是吴川市隔海河综合整治工程(截污部分)、梅北片区截污工程、长岐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兰石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分别为0.57亿元、0.6亿元、0.61亿元、1.42亿元),可积极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口的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厅继续加强对湛江市的工作督导,指导湛江市进一步落实和强化主体责任,立足本级财力和发展实际,分步实施、分年推进、统筹谋划,用好现有政策及资金,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符合资金使用方向的小东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整治任务目标。
三、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茂名市污染防治领域补短板建设的建议
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7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广东茂名治水工作不力 污水直排问题突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茂名市小东江和水东湾水环境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要求茂名市压实治污责任,省各有关部门指导茂名市做实做细工作方案,积极引入国有企业加强技术力量支持,扎实推进实现小东江流域和水东湾水环境根本好转。今年1月,孙志洋副省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省政府支持茂名市开展小东江流域和水东湾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财政重点支持新增管网投入不足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茂名市政府研究制定《帮扶小东江流域和水东湾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厅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会议要求,深入研究《工作方案》,对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提出修改意见。目前,《工作方案》已正式报请省政府审议。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对小东江流域和水东湾确定纳入支持范围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省财政将按省级审定投资额的60%,通过注资省属企业的方式予以支持,剩余资金由省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按1:1配套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对小东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系统推进小东江流域整治,指导茂名、湛江吴川市进一步完善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和收集处理效能,发挥设施减排效能,巩固小东江流域整治成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秦澜 020-8362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