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后江湾海堤修复加固工程环评审批权限的复函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后江湾海堤修复加固工程环评审批权限的请示》(汕市环〔2022〕168号)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鉴于项目由汕头市濠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粤府〔2019〕6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等有关规定,如项目不涉及围填海、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不造成跨市海洋环境影响,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你局审批。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丹丹 020-8526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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