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2〕369号
林丽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潮汕三市榕江协同治污工作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汕头市政府、潮州市政府、揭阳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榕江水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我厅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将枫江深坑、榕江地都、榕江北河龙石断面列为重点攻坚断面,厅主要负责人多次调研督导榕江、枫江流域治理攻坚工作,持续开展“一市一策一专班”督导服务和定期专题会商研判,联合省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帮扶指导、资金支持等工作,推动汕头、潮州、揭阳市全力做好榕江、枫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
一方面,加强统筹部署和督导服务。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实施《韩江榕江练江水环境系统共治工作方案》,积极推动韩江、榕江、练江水环境系统共治工作。每年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确定榕江、枫江流域干支流年度水质目标,细化分解整治任务,推动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共同做好榕江、枫江污染整治相关工作。每日通报深坑、龙石、地都断面水质,动态跟踪干支流水质变化,动态调度重点治污工程建设进展,对进展滞后工作开展现场督办。组建华南环科所、省环科院专家技术团队分别在枫江、榕江流域开展现场驻点排查和指导帮扶,聚焦影响断面达标的制约性问题,定期会商研判达标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实施全流域精准治污。
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基础设施建设。2021-2022年,省财政分别安排8302、5675、9387万元补助汕头、潮州、揭阳市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等工作。202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帮扶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帮扶方案》),对于2021年潮州市计划新增945公里市政管网所需资金30.67亿元,揭阳市计划新增229.43公里市政管网所需资金9.38亿元,省财政按照60%比例予以支持,剩余部分由省属国有企业、市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解决;对于潮州市计划新增988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揭阳市计划新增369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所需资金,在建设任务完成后,省财政酌情予以奖补。
二、关于榕江、枫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枫江等流域水污染整治联动机制。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积极发挥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作用,在省级层面推动流域潮州、揭阳两市加强联防联治,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同时研究部署、同步推动落实。2021年,我厅开展枫江流域执法专项行动,组织潮州、揭阳两市以陶瓷、造纸企业为重点,联合对枫江流域古巷镇、凤塘镇工业集聚区进行了全面排查执法。2022年以来,针对潮州市枫江深坑断面达标攻坚工作,我厅已开展4次专项调研督导和多次日常督察,督促指导潮州、揭阳两市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动枫江上下游系统治理和污染联防联治。
二是推进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汕头市潮阳区榕江流域共建成4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5.25万吨/日,建成配套管网93公里,建成49座农村分散式处理设施。潮州市枫江流域2021年开展“5.30”攻坚项目计划,建设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1座(处理能力5.1万吨/日),流域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38万吨/日;建成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联通工程,列入《帮扶方案》的新增市政管网建设任务,已建成185.27公里。揭阳市榕江流域目前已建成污水处理能力59.21万吨/日,市政管网1826公里。
三是强化污染源管控,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汕头市持续开展“散乱污”动态排查,实现区域、行业排查工作全覆盖,录入大数据监管系统并落实整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榕江流域积极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形成震慑。潮州市2021年以来累计排查枫江流域陶瓷企业3253家、“散乱污”企业137家,责令整改300家,停产停电308家,查封扣押6宗,移送行政拘留9宗,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宗,行政处罚77宗,罚款1163万元。揭阳市严格管控工业、农业污染源,实行榕江、练江流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加强对国省考断面控制单元内金属、凉果、食品等工业企业排放废水的执法监管,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场所)。
四是全面开展河道、河涌整治。汕头市常态化开展河道“五清”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潮阳区榕江流域共清理河流1183公里、水域面积7.22平方公里、漂浮物30934吨、河湖障碍物108处、违章建筑物92处共1351平方米,清淤河道长度44.8公里;深入推进新一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超标违规排口制定“一口一策”整改方案,潮阳区已于2021年完成榕江流域58个超标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21年潮州市枫江流域累计清理河道长度1088.8公里,清理水域面积53.53平方公里,清理漂浮物2.84万吨,同时排查枫江流域入河排污口1242个并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并清理整治。揭阳市在巩固城市建成区中6条黑臭水体的基础上,部署对建成区范围内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在榕江流域内的榕城区、揭东区共排查各类水体206处,对高指标问题水体采用应急工程措施开展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服务。持续实施“一市一策一专班”督导服务、专业技术团队排查帮扶、定期专题会商研判等工作,组织华南环科所、省环科院等专业技术团队持续深入开展榕江、枫江流域现场排查,指导地方持续开展精准治污。
二是全力推进重点整治工程建设。联合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流域各市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和管网建设短板,持续同步推进污水管网排查、贯通、截污纳管工作。督促潮州、揭阳市加快纳入《帮扶方案》的枫江流域1175公里市政管网及1357公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进度,对枫江上游水质较差河段进行重点监督。全面开展支流综合整治,加密支流水质监测,指导地市优先对污染程度较重、贡献较大的支流采取河道强化处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负荷。
三是强化上下游联防联动。督促榕江流域涉及的汕头、梅州、潮州、汕尾、揭阳市加强沟通对接,共享降雨、水文、水质等信息,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专家联合会商,研判不利气象水文条件下的达标形势,及时发布水质达标预警函,联合采取有效的达标攻坚行动。
四是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执法,持续组织开展省、市、区三级联合执法,采取异地交叉执法、突击检查等模式,辅助无人机、无人船等手段,对电镀、屠宰等环境违法企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专此回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潇然 020-8362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