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37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2〕418号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碳普惠机制,助力全民共建低碳社会的提案》(第20220137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首创了碳普惠机制,建立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助力全民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一、深入推进碳普惠工作机制
(一)做好碳普惠制工作顶层设计。2015年印发《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指南》,开始探索碳普惠制试点建设工作,并将广州、东莞、中山、惠州、韶关、河源等6个城市列入首批试点城市。2017年印发《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作为我省碳交易市场的有效补偿机制,促成了碳普惠制与碳交易的有效链接。2022年4月,修订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将原办法中试点地区运行推广至全省,扩展碳普惠覆盖城市及涉及领域,完善碳普惠制自愿减排交易体系。
(二)开发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已发布林业、光伏发电、使用高效节能空调、使用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共享单车、废弃衣服再利用等6个碳普惠方法学。截至2022年6月底,碳普惠核证减排备案累计签发191万吨,提供资金3931余万元,其中来源于贫困地区林业碳普惠减排量118万吨,为乡村振兴地区、民族地区及重点革命老区苏区提供资金2467余万元。碳普惠成为精准扶贫、生态补偿,推动节能减排、新能源发展,普及公众低碳意识的重要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
(三)建设省级碳普惠平台。建立碳普惠登记簿系统、碳普惠商家手机APP、碳普惠兑换平台等,形成了低碳行为减碳量数据收集、量化、奖励发放和兑换的闭环。碳普惠平台实现了低碳行为减碳量的收集、量化,以及奖励发放和兑换等功能。此外,建立碳普惠兑换商城,接入碳普惠商家,为碳普惠用户碳币兑换提供商业优惠,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地践行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碳普惠工作的深入开展,面临着公众参与度不高、缺乏可持续的商业激励模式等问题,需要加强对碳普惠工作统筹,开展一系列创新研究,使碳普惠机制在全省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探索建设碳普惠共同机制。拟由我省牵头,邀请兄弟省市共同参与,扩大碳普惠影响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完善碳普惠消纳机制。拟在现有基础上,推动建立更广泛的碳普惠商家联盟,提高碳普惠认知度,形成碳普惠可持续的消纳机制。
(三)推进城市碳普惠工作。推广城市低碳交通、建筑,以及社区、校园、景区等领域碳普惠,推动形成各有特色的城市碳普惠发展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志明 020-8362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