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建设经验做法的函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关于提供入海排污口和海水养殖监管工作典型经验做法素材的函》收悉。现将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建设有关情况材料报上,请审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殿广 020-83629891)
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建设经验做法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全面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超前谋划,开发建设了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
一、建设背景
为全面掌握我省入海排污口基本情况,2019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全省入海排污口分类核查工作;2020年,开展了有居民海岛入海排污口补充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建设了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指导各沿海市持续深入推进查、测、溯、治工作,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入海排污口信息,实现了一张图和台账一张表的动态监管,极大的提升了入海排污口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前完成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建立排污口信息平台的部署。
二、系统概况
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由PC端和移动端两部分组成,数据同步互联。PC端系统由11个基础数据模块和9个监督管理模块组成,具备数据采集、更新、查询、导入、导出和排污口定位、地图展示等功能。移动端系统主要依托粤政易APP,具备在线和历史监测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地图应用、随手拍、数据资料现场采集和更新等功能,有效支持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快速检测、信息核实等工作。
图1 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PC端和移动端界面
三、主要经验
(一)一线运用,动态监管
以系统在一线的运用为牵引,推动我省入海排污口监管的动态化。2020年8月系统投入使用后,我厅及时组织对各沿海市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系统操作技术交流群,开发商和厅信息化工作专班的技术员及时提供技术指导,解惑答疑,助力我省完成入海排污口全面排查、更新调查和补充调查工作。此后,各沿海市及时将入海排污口更新和补充排查、监测、备案、整治等信息资料录入系统,实现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
(二)综合分析,科学监管
以系统多源数据综合分析为基础,加强我省入海排污口监管的科学性。系统中11个基础数据管理子模块包括排污口、入海河流、污染源(在线监测)、海水水质等;9个监督管理子模块包括地图应用、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等。通过综合利用系统各子模块功能,可分析研判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海水、入海河流水质状况,识别重点区域,实现入海排污口监管与近岸海域水质相衔接,为科学监管入海排污口提供技术支撑。
(三)统一信息,精准监管
以系统内置的数据库为统一载体,提高我省入海排污口监管的精准度。系统作为我省统一的入海排污口管理信息平台,整合了我省14个沿海城市的入海排污口信息,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实现省市入海排污口信息统一、同步更新,绘制了全省入海排污口信息“一张图”,实现了入海排污口的精准定位和直观展示,做到全省入海排污口“一盘棋”精准共治。
(四)拓展应用,全面监管
以系统在相关部门的拓展应用为依托,提升我省入海排污口监管的全面性。2020年8月系统投入使用后,通过互联网、环保专网以及粤政易对省有关部门和各沿海市生态环境部门开放系统,拓展系统的使用范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利用系统综合分析入海排污口信息和海水水质、污染源监测数据,研判污染治理攻坚的重点区域和方向;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利用系统查摆海洋环境问题线索,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关注对象;我厅依托系统定期开展入海排污口信息分析研判,查找各沿海市入海排污口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督促整改。系统至今已开通各类用户约200个,累计访问超过5万次,实现入海排污口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入海排污口监管效能。
图2 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用户情况
图3 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使用情况
(五)持续完善,适应监管
以系统服务管理、管理优化系统为思路,促进我省入海排污口管理系统的优化完善。针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适应入海排污口监管的新情况,不断更新完善系统。为了方便使用,优化了用户界面和统计分析结果展示。根据国家关于排污口监管的新要求和管理需要,调整了排污口分类体系和基础信息表,完善了数据导入和导出功能,新增了排污口状态类别。为监督各沿海市使用情况,增加了排污口新增、修改和信息完善情况的统计分析功能、用户登陆操作日志。
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改造升级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积极对接国家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与“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