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2〕391号
李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和湛江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鹤地水库是我省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我省高度重视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近年来,我厅积极推动做好鹤地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水库水质的稳定达标。一是指导湛江市加强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推进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问题整改,保障鹤地水库水源水质安全。二是强化鹤地水库水质达标攻坚,每月召开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水质会商会,建立水质预警通报制度,督促湛江市重点抓好九洲江流域及鹤地水库渠首等国考断面水污染防治,压实治污责任,加大治污力度,确保水质达标。《广东省碧水保卫战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2022年水污染
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对鹤地水库水质保护提出了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十四五”鹤地水库水环境治理。三是加强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团队协助湛江市开展九洲江流域污染排查,摸清底数,研究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鹤地水库蓝藻水华防治工作。今年以来,省领导对鹤地水库蓝藻水华防治作出批示指示,我厅组织对鹤地水库开展蓝藻水华预警监测和专题研究,多次赴湛江市现场调研鹤地水库及5条入库支流水质情况,进一步推动鹤地水库周边污染整治工作。6月中旬,我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广西调研对接,进一步深化粤桂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继续推进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完善粤桂跨省区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等,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关于库区属地各级政府、相关企业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控制库周区域生活污水排放污染的建议
省市政府高度重视鹤地水库库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2021年,省财政安排19064万元用于湛江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21年年底,湛江市共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0座,总处理能力94.08万吨/日,建设配套污水管网2556.41公里。廉江市辖区鹤地水库周边15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153个已建成、1个在建,石角镇镇区污水提升工程已完成土建施工,镇西管网工程已完成铺设;红湖农场38座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场区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三、关于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建议
针对鱼塘养殖污染问题,湛江市印发实施了《鹤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鱼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鹤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鱼塘生态养殖工作方案》,紧盯目标细化措施,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61宗鱼塘,已签订清拆协议117宗,落实清拆鱼塘66宗;二级保护区316宗连库鱼塘污染整治已完成。同时,在鹤地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建设红湖农场库湾和石角等2个生态养殖示范点,引导鹤地水库适养区内的养殖户开展生态健康养殖。
针对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湛江市积极开展鹤地水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多次统筹财政资金投入清拆整治工作。2013-2020年共清拆整治鹤地水库禁养区200米内畜禽养殖场1575户,2021年后清拆整治鹤地水库禁养区200米内畜禽养殖场118户,目前鹤地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无畜禽养殖场。湛江市正在制订《廉江市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鹤地水库禁养区200米外养殖污染问题提供有力措施和依据。
针对库区渔业规范化管理问题,我厅积极开展水产养殖环境监管,完善水产养殖排放标准体系,正在组织制定水产养殖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强化水产养殖规范化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填报水产养殖信息,并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养殖证持证执法检查,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加强鹤地水库联防联治机制,强化跨界(玉湛、茂湛)污染协同治理和联合监督机制的建议
今年3月,粤桂两省(区)政府共同签署《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1-2023年)》,两省(区)每年各出资1亿元共同进行整治。2021年6月,我厅组织茂名、湛江两市对入库支流水生态环境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联防联治会议,建立工作群,推动加强鹤地水库流域污染源排查整治。2021年8月,湛江、茂名两市政府召开水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进一步推动跨界入库支流整治。2022年3月,湛江市与广西玉林市共商加强水行政执法和水污染联防联治交流合作。另外,湛江廉江市与茂名化州市、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和博白县分别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协议,加强上下游属地河道整治、畜禽养殖、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联动。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湛江市进一步加强鹤地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加强对保留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强粤桂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合作,加大九洲江流域跨界河流水环境保护、治理和修复,积极推进省级层面建立鹤地水库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形成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同时加大对鹤地水库蓝藻防治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三是加强对库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切实减少入库污染物总量。同时,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加快鹤地水库水污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姚嘉伟 020-8753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