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和优秀事例”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最美基层环保人优秀事例”征集宣传活动,大力推广、总结各地各行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示范项目和经验模式,唱响生态文明主旋律,弘扬治污攻坚正能量,凝聚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征集事宜
(一)征集范围
2020年以来,各地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涌现出来的具有示范性、创新性、代表性的项目、模式、经验等案例。
(二)征集条件
1、示范项目类: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战场,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过程中,结合地方实际,打造出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工程项目案例;
2、创新模式类: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某一共性或特性问题,创新性开展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果,形成可借鉴、复制模式的案例;
3、典型经验类:致力于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党建引领、环境管理、推动公众参与等方面持续深耕,形成较为成熟经验的案例。
二、最美基层环保人优秀事例征集事宜
(一)征集范围
2020年以来,在我省治污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生态环境系统基层干部职工。
(二)征集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
2、综合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过硬,踏实严谨,勇于担苦担重担难,在平凡岗位做出突出业绩的;
3、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公正守法、辛勤付出,用心服务,一心为民的。
三、最美生态文明传播者优秀事例征集事宜
(一)征集范围
2020年以来,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一批服务治污攻坚大局、用新闻触角感知生态蝶变、生动讲述广东治污攻坚故事的新闻媒体工作者。
(二)征集条件
1、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的;
2、深入挖掘我省治污攻坚过程中的生动事迹并广泛宣传报道,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精神文化支撑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业务精湛、笔头过硬,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新闻作品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得到广泛宣传报道的。
四、征集方式
(一)自荐: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个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可向所在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材料;
(二)推荐: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挖掘当地典型案例和优秀事例,对自荐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研究遴选出最佳案例和事例,按要求(申报材料及填写要求见附件)统一报送材料。
五、报送要求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4月3日。
(二)推荐数量
各地级以上市可分别推荐1-3个“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和“最美基层环保人优秀事例”。
(三)材料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填写《“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征集表》《“污染防治攻坚战优秀事例”征集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提供2-3张不小于2M的相关照片,需有照片说明;如有新闻报道和视频资料,请一并报送至邮箱:gdstshxc@163.com。
六、宣传推广
经网上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后,省生态环境厅将遴选出“十佳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十佳最美基层环保人”“十佳最美生态文明传播者”,公示无异议后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环境》杂志等平台宣传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并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省主场活动向社会集中展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冯瑞杰,020-8306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