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潼湖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公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广东省惠州市潼湖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公示

我局拟批准广东省惠州市潼湖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惠州市潼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二、项目概况

潼湖围达标加固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区西南部的潼湖镇上村至东莞市桥头镇一带,工程主要内容有:对东江段、新开河段和石马河河堤进行达标加固,加固潼湖围堤防全长13.60km,其中东江段(潼湖上村至东深供水太园泵站)长3.34km,石马河段长10.26km(新开河段计入石马河段桩号);新建陈屋边水闸、建塘排水闸和建塘反虹涵闸室,改造东岸排涝站等穿堤建筑物;对东岸涌进行清淤及谢岗涌(平塘~陈屋边)9.65km岸坡整治,对东岸涌(135413953段、53675881段、61246720段裁弯取直。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填筑土方342.91m3,浆彻石0.452m3,混凝土1.77m3。项目征地89.8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9.4公顷,临时占地60.49公顷。本工程设计设置5个施工点,8个弃渣场(弃渣场总面积112.96公顷)。

潼湖围达标加固工程需搬迁安置117户,人口585人,其中潼湖镇永平村88户,人口440人,桥头镇东江村29户,人口145人。移民安置点按行政村布置为2个,其中永平村88 户,440人,东江村29户,145人。安置点选择在永平村和东江村靠近公路附近,具体选址由各村委会与受影响村民商议确定。通过与当地政府领导研究,并具体分析了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工程占地对各区域影响程度,采取潼湖镇永平村生产安置方案、桥头镇生产安置方案和谢岗镇、常平镇生产安置方案。项目总投资1835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2.77万元。施工期约3年。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二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类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四、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将对局部地区的生态系统以及水、气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工程完成路面加宽可能引起交通量增加,对沿线环境敏感点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的实施将造成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对移民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每个施工生活区各布置一套处理设施,处理经简易沉降后的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污水要求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在砼养护废水排放口设沉淀池,加入絮凝剂,设计生产废水在沉淀池停留的时间为1h,之后进入防护池,进一步净化水质,加药剂调节水质pH值至中性。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部分作为施工降尘用水、汽车冲洗用水,其余排入石马河中;在靠近机械修配站的工区设立隔油池对工程汽车冲洗废水进行处理,隔油池处理量按35 m3/d设计。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对施工现场及施工道路应每天定时洒水(洒水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每天两次),保持工地有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运输土方等散料的汽车也应采用洒水装备,散料装卸用苫布遮盖;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要求限速行驶。另外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如配带防尘口罩等。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对固定噪声进行治理,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高性能、低噪声的设备,控制噪声传播,空压机房配消声器材;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噪声大、冲击性强并伴有强烈振动的活动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严禁施工;对离大堤公路较近而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的居民点需采取适当的降噪工程措施,以便有效降低交通噪声,保证大堤加宽后不会由于交通量增加而对沿线敏感点的生活质量产生严重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施工场地和生活区设立临时垃圾收集点收集垃圾,定期统一运往当地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工程弃渣弃渣运往渣场,施工结束后,弃渣场须进行植被恢复,以防治水土流失。

(五)非污染生态影响的减缓对策

通过合理的施工方式纾缓生态影响:在取土施工时应尽量采用深度取土的施工方式,禁止大范围的表层剥离。对植被覆盖较好的土料场,施工时应尽量选择植被较差的地段开始取土,并尽量缩小取土范围,加大取土深度,使植被的破坏减到最小。

通过绿化措施补偿和再造生境:土料场和渣场使用完毕,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要求绿地率达90%以上,覆盖度达80%以上,成活率90%以上。

做好江岸开发规划:结合堤防加固工程,建设沿岸绿化景观带,增加生物多样性,体现南亚热带雨林特征。

(六)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措施和对策

主体工程施工区:堤身加固区针对主体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为避免降水及径流直接作用于堤身坡面,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大雨时,铺设塑料薄膜加以防护。排涝站、水闸施工区基坑进入河道以前通过沉沙池沉降水中泥沙新建道路两侧开挖排水沟施工结束后,新建道路植草恢复植被,草种选狗牙根+百喜草。

土料场区:取土场Ⅰ、Ⅱ在料场启用前,沿上方开挖线外缘5.0m布设截水沟,取土场Ⅲ、Ⅳ开采结束后,在靠近山体一侧,沿坡脚线布设土质排水沟;随土料开采过程中开挖面的推进,在下方开挖线外缘布置尼龙土袋围堰临时堆放的表土均用尼龙土袋围堰防护,在每个土料场工作面出口处布置2个砖砌沉沙池。

土地整治措施:取土场采料完成后,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填开挖平面,全面整地,耕深30cm

植被恢复措施:土料开采完成后,在开挖形成的坡面及平地上采取乔、灌、草混交的植物防护措施。树种选大叶相思、湿地松,株行距2.0m×2.0m,草种选百喜草+狗牙根。

弃渣场:本工程设8个永久渣场,渣场均选在堤线附近。弃渣均堆置在低洼处的荒草地、旱地或取土后形成的低洼地及老河道,渣场地形开阔,占地面积广,弃渣堆高不大,考虑到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及土地利用率的提高,渣场防护以临时拦挡及绿化措施为主,不布设挡渣墙等土建措施,在渣场四周布设土袋围堰,围堰断面尺寸及型式与土料场类似。渣场外缘边坡按1:2放坡,弃渣完成后,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防护。

施工营造布置区:施工期场内设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占地应全面整地,恢复林草植被,树种选择马尾松、大叶相思、草种选百喜草+狗牙根。

农业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严防废弃物等流入河道导致堵塞,或冲毁周边的农田等;对于工程临时占地中的农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垦还耕,对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

(七)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相关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做好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保证社会环境的稳定。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与东江干流开发规划和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是相协调的,本工程的有利影响即防护惠城区免受洪水灾害以及改善捍卫区内的生态系统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和暂时的,而且可以通过经济技术均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来减缓或消除。因此,只要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的日常管理中认真执行环保、水利、交通等主管部门以及本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监督管理措施,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加固达标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结论公示时间200862571。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5516390020-87532305

电邮地址:LJH1116@21cn.com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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