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批准广州开发区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广州科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广州科学城科丰路(与丰乐路相连)与光谱中路交界以东地块。
据调查,选址符合萝岗区发展规划,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占地总面积298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39平方米,主要建设构筑物包括1栋4层资源利用车间、1栋3层净化处理车间、1栋5层办公与研发大楼,以及配套储罐等。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利用蚀刻废液40000吨,其中碱性蚀刻废液15000吨,酸性蚀刻废液25000吨;年产碱式氯化铜2710吨,硫酸铜5200吨,碱式碳酸铜2150吨,再生碱性蚀刻液2929.7吨。
三、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执行的主要环境标准:
1、珠江黄埔河段及乌涌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项目外排废水能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时,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市政污水管见的纳污标准;若项目污水不能送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则项目外排污水执行附表1所列限值。
2、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控制区;燃油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标准,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排放标准。
3、环境噪声执行2类标准,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项目周围水体乌涌水质已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可作为项目依托工程的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连接本项目的污水管网还未建成。
五、拟采取的对策及措施
1、项目建设处理规划不小于100m3/d的污水处理站,在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连接本项目的污水管见建成后,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污标准后送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若项目污水不能送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则项目外排污水处理达到附表1所列限值且进一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后排入乌涌。
附表1
污染物 |
pH值 |
CODCr |
BOD5 |
氨氮 |
铜 |
排放限值 mg/L |
6~9 |
30 |
6 |
1.5 |
1.0 |
3、项目废水处理车间应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资源综合利用车间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危险废物仓库距离设置8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4、污水处理站设置一个500m3的事故缓冲贮存池,该池同时兼作事故消防水应急缓冲池,以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妥善处理,不排入外环境。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采取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并落实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则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10天(自2008年2月2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87503725
2、广州市环保局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5号楼
联系电话:(020)83125198
200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