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河源市龙川至紫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河源市龙川至紫金公路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河源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二、线路走向:
项目位于河源市龙川县、东源县、紫金县境内,包括主线工程、支线工程两部分,道路现状为县道X159、县道X155、县道X177的部分路段及一些乡道,基本为三、四级及等外公路。主线工程起于龙川县五里亭,沿县道X159向南,经红星林场,接县道X155后向南,经东源县叶潭镇、黄村镇、康禾镇,在田心楼村附近沿现有乡道至散滩水库附近接县道X171,沿X171到达终点紫金县石马村,全长
三、建设项目概况:
(一)广河高速公路主线全长
(二)连接线(S119省道正果至龙门改造工程)长
四、主要环境影响及线路经过的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标准: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地边缘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路边
(三)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1、全线环境空气均为二类控制区,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现行二类区的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2、声功能区及排放标准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执行。佗城镇、四甲叶布村执行1类区标准;紫金县县城文教区路段执行1类区标准;其余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敏感点执行2类区标准。非敏感点执行4类标准。
1类区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 dB(A);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 dB(A);4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 dB(A)。室内参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执行,昼间50 dB(A),夜间40dB(A)。
五、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 施工期拟采取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围蔽;营运期为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安装隔声屏障、通风隔声窗,使室内达标。对于农村地区部分过于陈旧的房屋,无法安装隔声窗的,建议搬迁。
(二) 填方段采用拦挡以及临时护坡措施、挖方段采取无纺布覆盖、渣场采取拦渣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后复绿、复耕。
(三) 施工营地避免设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达标后合法排放。公路沿线设置的管理区、服务区,生活污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 引进先进的收费系统及交通疏导措施,避免交通阻滞,多植树木,净化空气。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可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在此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03725
2、河源市环保局
地址:河源市红星路118号
邮政编码: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8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