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深圳市南头至光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概况:
深圳市南头至光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起点接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二期工程,经留仙洞村西侧,以隧道方式穿越塘坳山,经西丽水库西侧、牛成村、铁岗花木场、塘头老村、河背村、料坑新村,跨内环路,经念坑、玉律石场、东方村、宝安区农科中心园艺场,沿南环侧线高架,经茨田埔,跨松白路、洋涌河,至罗田,止于龙大高速公路松岗互通立交,全长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线路经过的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标准: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地边缘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路边
(三)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1、全线环境空气均为二类控制区,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现行二类区的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2、声功能区:南山区路段为2类区,宝安境内主要路段按居民商住混合区(2类区)执行,终点的光明农场部分区域为3类区。路线经过的学校按2类区执行,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围蔽;营运期为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安装隔声屏障、通风隔声窗或经济补偿,但应确保居民室内达标。
(二)填方段采用拦挡以及临时护坡措施、挖方段采取无纺布覆盖、渣场采取拦渣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后复绿、复耕。
(三)施工营地避免设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达标后合法排放。公路沿线设置的管理区、服务区,生活污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引进先进的收费系统及交通疏导措施,避免交通阻滞,尽可能多植树木,净化空气。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可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在此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03725
2、深圳市环保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深圳市环保局项目审批处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电话:(0755)8210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