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城区电镀基地建设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广东绿色家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惠州市陈江镇观田工业区
三、建设内容: 基地规划总面积38.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基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基地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基地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五、基地准入条件
①必须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②有专门管道分类收集废水,分类储存池有三天的储存容量;③具备各种废液、污泥的分类收集、储存设施;④具备废气净化回收装置;⑤具备严格防止化学物料泄漏进入雨水系统的条件;⑥采用低毒或无毒电镀工艺;⑦镀件清洗使用喷淋清洗、多级逆流漂洗;⑧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⑨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⑩进园企业申报的电镀生产镀种、设备、工艺须通过基地管理部门委托的专家小组审查。
六、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基地的给、排水系统。基地生活污水送惠州市第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电镀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预处理后送基地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的达标废水60%回用于生产,其余经专用管道排入甲子河。
2、基地实行集中供热,配套的一台20t/h燃油蒸汽锅炉燃用轻质油(含硫率控制在0.6%以下),并配套高效的脱硫除尘设施。基地电镀企业生产车间配套酸碱废气、粉尘废气和有机废气等的收集处理装置等。
3、优化基地企业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设置不小于
6、规范化设置各企业排污口和基地污染物集中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监控。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七天(
受理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 址: 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 (020)87531893 85513795 联系人: 余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