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环保审批情况的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

二、线路走向:

广(州)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起点(K0+000)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春岗立交,与华南快速干线二期相交,与华南快速干线三期对接。线路沿规划1路东延,穿过渔沙坦村,以隧道形式经凤凰山森林公园,经水口水库北侧通过,在八斗村附近跨越北二环(设八斗立交),经樟木塘、兴丰、观音山南侧山坡、潭洞,沿东北方向经过福洞,于镇龙跨越(规划中的)永九公路(设镇龙立交)、县道X269,经新田、蛟湖新村、山美等村镇,在福和镇南1公里龙下岗处跨越省道S118和(规划中的)北三环高速公路(设福和立交),跨西福河,经乌洞、长布、黄村、关村、二龙圩,穿越长迳(隧道),经九益、横江,在腊圃跨越省道S256与(规划中的)增从高速(设腊圃立交),经庙潭,跨二龙河、派潭河,于正果镇庙尾高指山南侧跨越县道X261(设正果立交),经高楼墩、河口、麻冚,跨越省道S119,经梳脑林场进入惠州市龙门县境内,接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

 

三、建设项目概况:

 

(一)广河高速公路主线全长69.78公里,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3.5,分离式路基宽度16.75,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连接线(S119省道正果至龙门改造工程)长14.709公里,为现有道路的拓宽改造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双向4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

 

四、主要环境影响及线路经过的环境功能区、执行的环境标准: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地边缘50范围内;施工产生一定的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拌料场、施工材料运输、沥青路面铺设、路基开挖等产生的粉尘污染等。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路边150范围内的居民等将受到较大的噪声影响。

(三)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1、全线环境空气均为二类控制区,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现行二类区的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2、声功能区按(或参照)居民商住混合区(2类区)执行。昼间60dBA)、夜间50 dBA)。室内参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执行,昼间50 dBA),夜间40dBA)。

 

五、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           施工期拟采取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2高的围蔽;营运期为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安装隔声屏障、通风隔声窗,使室内达标。对于农村地区部分过于陈旧的房屋,无法安装隔声窗的,建议搬迁。

()           填方段采用拦挡以及临时护坡措施、挖方段采取无纺布覆盖、渣场采取拦渣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后复绿、复耕。

()           施工营地避免设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达标后合法排放。公路沿线设置的管理区、服务区,生活污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           引进先进的收费系统及交通疏导措施,避免交通阻滞,多植树木,净化空气。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可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在此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61228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03725

 

2、广州市环保局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213建管处

邮政编码:510032

联系电话:(0208312517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