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建铁路黎塘至湛江线河唇至湛江段增建第二线环保审批情况的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改建铁路黎塘至湛江线河唇至湛江段增建第二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改建铁路黎塘至湛江线河唇至湛江段增建第二线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柳州铁路局

 

二、线路走向:

黎塘至湛江铁路河唇至湛江段位于湛江市,北起廉江市河唇镇,经廉江市、遂溪县,南至湛江市,长约62.72公里

 

三、建设项目概况:

 

本次增建二线工程采取与既有线并行并改建局部既有线的方案,共设车站7处,均为改建车站;桥梁新建7座、改建9座,既有桥加固利用8坐;涵渠新建16座,改建133座;新建跨线公路桥11座;改扩建湛江车辆段、客车技术整备所,补强湛江机务折返段。旅客列车最高行车速度140公里/小时。

四、主要污染物及执行的环境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铁路边界噪声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即昼间70dB,夜间70dB

铁路用地范围外学校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标准;

振动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铁路干线两侧”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

 

五、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占用基本农田量;做好沿线相关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尤其应注意施工期对农作物和农灌系统等的保护、恢复;

(二)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恢复措施;

(三)采取安装隔声窗、声屏障或绿化等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选用低振动值车辆、轨道;

(四)应优化跨越雷州青年运河桥梁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在桥梁两端设置收集处理路面排水的缓冲池,并具备沉淀、隔油功能,将营运期初期雨水、车辆运营事故性泄漏引入缓冲池,不得排入水源保护区范围或农田;

(五)列车旅客和车站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机务段产生的棉纱、铁屑等废物交专门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61231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03725 传真:87531903

 

2、湛江市环保局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环保局

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8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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