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110kV太古输变电工程环保审批的公示

我局拟批准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110kV太古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拟建太古汇(广州)东北角30层的酒店地下1层。

110kV太古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110kV太古变电站和配套建设3110kV出线(一回T接天河—林和线路,一回T接猎德—海欣线路,一回T接潭村—海欣线路)4510kV出线,全部采用电缆出线。本工程一次建成,主变容量为3×63MVA,装设3×2×6012kvar并联电容器,采用GIS配电装置,为全地下站,共设有负四层。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工频电场和磁场分别执行4kV/m0.1mT的推荐限值,无线电干扰限值执行《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规定测试频率0.5MHz时不大于46dB(μV/m)的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Ⅰ、Ⅳ类标准。

四、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110kV太古变电站设计为全地下站,并对变压器、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电器设备进行屏蔽。变电站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墙体以及大地的屏蔽作用,能有效地屏蔽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最大限度地减少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对周围环境及公众的影响,经类比预测项目敏感点(站区东面的49层宿舍楼、站区北面的凯德置地在建高层商住楼)可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二)采取主变作基础减振处理、排风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并作通风消声处理等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经类比预测噪声可达标排放。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按当地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施工期间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落实有效的防扬尘和水土流失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0kV太古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可以缓解太古汇(广州)的用电问题,缓解天河北路一带负载较重、用电紧张的局面,提供该区域的供电可靠性并满足负荷增长的需要。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符合广州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广州城市高压电网规划。在采取本环评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110kV太古输变电工程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结论公示时间2007510516。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55163901367895****

电邮地址:LJH1116@21cn.com

二○○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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