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卷烟二厂向我局上报了该公司拟在广州市芳村区东沙街南漖村建设易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研究,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合理的,在该项目建设符合《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拟同意项目的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卷烟二厂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芳村区东沙街南漖村。
三、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卷烟500亿支(100万大箱/年)。项目投产后,关闭现有广州卷烟一厂、广州卷烟二厂和南海卷烟厂。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达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按清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系统。职工食堂废水进行隔油、隔渣处理、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连同办公生活污水、生产车间回潮罐清洗水、洗车废水等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选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并配备高效除尘装置。制丝过程取消风力输送,切丝机、风分机、除杂机等与卷接包装机产生的粉尘送中央除尘系统统一处理,除尘后废气送除烟草加工异味生物处理池进一步处理后排放。膨胀烟丝车间冷却输送振槽和冷却皮带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后送蓄热式加热炉焚烧。膨胀烟丝车间含尘热风经除尘后循环使用,分离下来的尘进入集尘箱,不得向外排放粉尘。蓄热式加热炉和职工食堂采用管道煤气为燃料。项目利用外单位供热,不自建锅炉。备用柴油发电机须燃用含硫率小于0.1%的轻质柴油。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防止噪声扰民。废烟丝、烟丝粉尘等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减少其外排量,确需外排的须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七天(2005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893 87531915
2、广州市环保局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5号2楼
邮政编码:510032
联系电话:(020)83125179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