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高速公路(揭阳市新亨至普宁池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揭普高速公路(揭阳市新亨至普宁池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 揭普高速公路(揭阳市新亨至普宁池尾)工程

 

建设规模: 45.93km

 

总投资: 17.5亿元, 其中环保投资: 2093万元

 

建设单位: 广东省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国家环保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建设地点, 广东省揭阳市

 

开工时间: 2001年12月

 

建成时间:2003年12月

 

试生产时间:2003年12月

 

投产时生产规模或能力: 54223辆(标准车)/天

 

实际生产负荷:6231辆(标准车)/天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污水处理设施:汕头市金海建筑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龙鐽建设公司;声屏障:广东新粤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边坡植草防护:福建省闽西交通工程公司、中铁第十九工程局;绿化工程: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01年12月国家环保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2年2月6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函[2002]59号对报告书予以批复。2002年3月26日广东省粤东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环保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2004年4月下旬省环保监测中心站进行了现场监测、调查及环境管理检查,编制了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该项目贯彻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环评批复及初步设计的要求

 

验收调查结果:



一、   生态环境:



1)  工程路基设计合理,稳定性良好;路堤路堑边坡采用了浆砌片石防护、干砌片石防护、挂网植草或铺草皮保护等防护措施,并修筑了排水沟、截水沟加强排水,坡面防护工程比较完善,可以有效防止水流冲刷;沿线大部分取土场、弃土场和临时用地在工程完工后已平整复垦、复植或回用;施工便道一般作为地方交通便道;沿线绿化丰富多样;排水系统完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得到较好落实。



部分工程临时用地(主要是K29+400九标项目部临时用地、K29十六标基层石料堆放场,K20+700十六标沥青拌和站)未有复垦/复植/回用措施,部分取弃土场、临时用地、路基边坡、立交绿地的绿化植被尚未长成,存在轻度的土壤侵蚀(以面蚀为主)。因九标和十六标取土场或工程临时用地均为各标段项目部与出租方签订使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复耕或复植,因此存在出租方责任不到位的情况。部分桥面集水井隔栅和桥梁排水管被偷盗,存在路桥污水无组织排放污染附近的农田或水域(如引榕干渠)的隐患。



2)            项目永久征地4435.84亩,主要为林地(49.1%)和耕地(39.9%),另有部分水塘和荒地。工程执行揭阳市政府颁发的《揭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依法征地补偿,有过半的被调查者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或重新安置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线路遇河设桥、逢沟设涵,逢汇水面设涵,合理修建人行通道和人行桥,基本维持原有的排洪灌溉和通行格局。2002年7~8月份施工期间,造成普宁段两侧部分区域洪涝灾害的排洪设施已得到完善,建设方也已对受灾农作物进行了适当赔偿。



3)            公路线形优美流畅,路基边坡及中央隔离带、立交平交、管理区、服务区种植了丰富多样的常绿乔木、花卉或草皮,多数取弃土场和工程临时用地及时复垦/复植/回用,开挖山体(象山、凤冠山)修建景观拱桥保持环形山脉的拥抱结构,沿线景观与背景环境较为和谐。



二、声环境



1)            敏感点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监测期间,除林尚书村和西清小学昼间噪声符合执行标准外,华清村、仙美村、坤洋村、长福村、狮头村、卓豪学校、东风村、洪山新厝村和青屿寨昼夜间噪声均存在超标现象,超标敏感点中,仙美村、长福村、狮头村、东风村、林尚书村、洪山新厝村噪声超标主要由揭普高速公路交通噪声引起,华清村、坤洋村、卓豪学校、青屿寨、西清小学噪声超标则是揭普高速公路与地方公路交通噪声共同作用的结果。



2)            现时揭普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小,24小时平均绝对车流量为6231辆,仅为设计车流量(54223辆/天)的11.5%,24小时交通噪声大体呈现出上午7:00~12:00和下午14:00~21:00相对较高、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6:00相对较低、昼夜间相差不大的特点。高速公路的交通噪声对50米外的敏感点影响不明显。



3)            交通噪声随路肩距增大而衰减的现象比较明显,特别是路肩距前15米处,15米以后交通噪声衰减已变得缓慢。路肩距15米处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60dB(A)](昼间),60处噪声符合1类标准[55 dB(A)](昼间),120米处噪声接近0类标准[50dB(A)](昼间)或2类标准[50dB(A)](夜间)。



三、环境空气



沿线坤洋村、卓豪学校、青屿寨、西清小学环境空气二氧化氮、一氧化碳1小时平均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监测结果较环评时高,在坤洋村和西清小学各有1次超标,所有监测结果单次超标率10%,最大值超标0.18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是高速公路和敏感点周围废气污染源(如地方公路交通、工厂生产、农村生活)共同作用的结果。



四、环保设施/措施



1)公路建设并未落实环评和初步设计中双层隔声窗的建设或经济补偿措施,声屏障修建数量较环评时多,面积较环评时少。声屏障隔声效果明显。路肩距前15米处交通噪声较高,针对15米以内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能起到良好的隔声效果;60米处噪声已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55dB(A)](昼间),针对60米以外的敏感点,没有设置声屏障的必要;15~60米之间的敏感点,交通噪声衰减缓慢,可考虑敏感点功能,考虑是否设置声屏障。



2)霖磐管理区污水经生化处理后,pH、石油类、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和参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一时段)要求;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超执行标准和参照标准现象,超标率50%,分别超标0.10、0.32、0.98倍;氨氮排放浓度符合执行标准要求,超过参照标准要求,超标率100%,超标0.39倍。



现时普宁服务区的污水量很少,污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和参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施运转良好。



附属区污水均流入附近的自然沟,作为农田或果林灌溉用水。



3)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霖磐管理区、普宁服务区少量的生活垃圾。霖磐管理区的生活垃圾已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公众意见

 

多数被调查者认可公路建设,认为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或重新安置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并接受公路建成后的景观效果。噪声是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最大的环境影响因素。



六、环境管理:



1) 公司制订了《揭惠高速公路环保应急措施》,成立以总经理为指挥,路产部、营运部、办公室、路政大队、养护处为成员单位的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各司其职,可有效应对高速公路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发或偶发的环保事故。



2) 公司环保档案专人、专柜、专盒管理,环保资料定期收集、更新。环保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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