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21]260号 | 2021-11-19 |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潮州湘桥区;广东潮州潮安区;广东潮州枫溪区;广东揭阳空港经济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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