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23]19号 | 2023-02-02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 广东阳江阳西县;广东阳江市阳东区;广东阳江阳春市;广东云浮罗定市;广东云浮郁南县;广东云浮云安县;广东肇庆德庆县;广东肇庆高要区;广东肇庆广宁县;广东肇庆四会市;广东清远清城区;广东清远清新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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