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02月01日至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500kV楚庭(穗西)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5]58号2015-02-09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源500kV上寨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5]59号2015-02-0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500kV上寨变电站位于河源市东源县义和镇南浩村以南,站址西南距离河源市区20km,西距东源县城区10km。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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