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6月1日至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关于201261日至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日东精密回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薄膜金属回路基板扩建项目

日东精密回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高新区建安路

日东精密回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薄膜金属回路基板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主体工程位于第二栋厂房(共3层)和第一栋厂房一层(部分工序设在第一栋一层),新增酸性化学品仓库、碱性化学品仓库和半地下储罐区等辅助工程,新增纯水站、备用发电机等公用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薄膜金属回路基板加工规模将达到880平方米/日。

2012-06-06

粤环审[2012256

同意

广东大唐国际高要金淘热电冷联产项目

广东大唐国际高要金淘热电冷联产项目筹备处

肇庆高要市金利镇境内

建设2×40万千瓦(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工程包括供水系统、冷却系统及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工程等。本项目设计运行5500小时/年,供热量481万吉焦/年,发电量39.37×108千瓦时/年,总热效率71.76%,热电比37.22%,燃料为天然气。本项目供应高要市金淘工业集聚基地及邻近区域工业生产用热(冷)需求。

2012-06-06

粤环审[2012253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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