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10月1日至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增加产品型号(794F型发动机)建设项目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大道6号 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利用现有铸造车间,新建机加工车间、装配车间,年产794F型发动机10.2万台,并停产现有年产AZ型发动机20万台项目。 2012-10-10 粤环审〔2012〕442号 同意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扩建工程建成后,主要生产缬沙坦及中间体、厄贝沙坦及中间体、磷酸哌喹原料药等十六种原料药共计166.4吨/年。 2012-10-15 粤环审〔2012〕443号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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