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2月1日至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区

江门市新会东大轨道交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

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15.41公顷,分为修造基地(规划面积85.6公顷)和配套基地(规划面积329.81公顷)两部分。产业园修造基地定位为城际动车组装配及维修,其中,城际动车组装配700/年、三级修130/年、四级修65/年、五级修65/年,配套基地定位为城际动车组配套部件生产。

2013-02-05

粤环审〔201348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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