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5月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广州发展鳌头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从化市鳌头镇万力路南侧,从化鳌头工业基地人和片区 拟建设2×15兆瓦热电联产机组,设计机组年运行小时数8000小时,年均热效率91.08%,年均热电比175.09%,燃料为天然气。供热范围为从化鳌头工业基地人和片区。 2013-05-16 粤环审[2013]135号 同意
2 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 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 工业园区建设,占地面积13.39平方公里,已开发工业用地总面积501.79公顷。 2013-05-24 粤环审〔2013〕138号   同意
3 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揭阳市榕城区、普宁市、惠来县和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 建设长71.791km、四车道高速公路,行驶速度100km/h,桥梁57座,互通立交10个,管理中心1处,收费站9处,通道天桥33处。 2013-05-27 粤环审〔2013〕139号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