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托省审批项目]关于2013年12月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1

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项目

南方医科大学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838

项目总建筑面积133.95平方米,主要分为防护区和辅助工作区。项目建成后,将替代现位于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热带医学院第6层南侧的BSL-3实验室,从事艾滋病毒、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病毒和结核分枝杆菌的病原体菌毒株及样品的鉴定等科学研究。

2013-12-20

粤环审〔2013403

同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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