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05月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4〕111号2014-05-16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4〕126号2014-05-30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高要市白诸镇廖甘村
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西伶通道3000吨级内河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4〕119号2014-05-19广东省航道局广州、中山和顺德
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东莞美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五金首饰配件3500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4〕121号2014-05-22东莞美景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夏镇石鼓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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